池麦收拾好东西,下楼到了公司门口,看着大楼上匆匆赶着下班的同事们,她竟觉得有些好笑。
下班不积极,思想有问题。现在打工人下班比上班准时。
没等几分钟,传达室门口的车杆慢慢升起,柳馨儿驾车到池麦眼前。
周整好安全带,池麦一脸幸福,不用挤地铁,她还是很满足的,毕竟坐地铁十分钟,走到家要二十分钟。
路上,柳馨儿问池麦要不要一块吃点晚餐,池麦婉转地拒绝,她晚上要看房子。
馨儿好奇地问,怎么突然要搬家,池麦也简单的把聂砚和的事情一嘴带过——室友跟男朋友住了,自己落单而已。
馨儿一路上又开始品评池麦住的地方老破小,要租个大一点的云云。
池麦最不喜欢别人对自己的生活指手画脚,租大一点的房租你出吗?
管得着么?吃你家大米啦?
她就是觉得住小一点有安全感,房子嘛够住就行了,洋房别墅是看起来阔气,但是经不起梅雨天潮热湿气重;
公寓看起来是舒服,但是商用水电,总是让人觉得别扭;
好一点的新房子通勤不方便;
对于居住环境,池麦的要求并不高,厨卫干净整洁、卧室简单敞亮,不就得了么?
像他们忙得跟狗似的,哪有时间去享受大House?
如果有一天财富自由,她肯定会去置办个小院,肆意徜徉,但这不现在不自由么?
工作的人本来就不自由,更别说财富自由了。
相比于柳馨儿,一向被聂砚和吐槽东西多的池麦就是小巫见大巫了。
当然人家赚的也多,她会花三五千块钱买一个珐琅烧水壶,然后用几天就不用了,各种找人送;
要么就是逛街在某家新欢的店里,试衣服,听到被夸好看,就会一口气全买下,有次池麦跟她见外客户,随便进了一家店,柳馨儿就消费了一万多。
这个消费水平,其实也很难让这两个人成为好朋友,池麦想主要是自己配不上跟人家玩。
两个人的爱好和审美都不在一块儿,池麦就喜欢平和简单,馨儿就爱花枝招展。
而且自从池麦看了山本英子的《断舍离》之后,就不太剁手了,而馨儿花再多也不想剁手。
所以就像黎初跟别人说的那样:注定这俩女的就过不到一起去。
刚认识那会儿,池麦刚从池蘅家出来体验租房生活,柳馨儿那时还没那么发达,还撺掇过池麦跟她合租。
当时池麦还专门去柳馨儿家里看了一眼,天啊,这哪是人住的地方啊,一狗一猫给屋子带去沁人的芬芳,把池麦熏得老泪纵横。
卧室堪比网红直播间,柜子架子上摆的不是化妆品,就是各种首饰。
池麦总觉得自己很邋遢,但对比了这个以后,甚至生出了自己是个洁癖的错觉。
现在想想,幸亏当时断然拒绝了她想合租的念头,就这两个人的审美趣味,住一个星期,得疯一个。
可见生活习惯的契合才是室友相处的第一法则,不然门都没有。
工作忙如狗,难得好室友。
工作已经那么难过了,再找个同事做室友,真的会折寿。
车拐弯之际,池麦就看到宋知礼了,他正在小区门口的路灯下摆弄着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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