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断续续的字句,墨色的浓淡,字里行间为文者的心意自然流露。
信,本来不就应该是这种东西吗?
有天我在“COWBOOKS”附近的代官山遇到了一个熟人。
由于我当时有事在身,对方也在赶时间,双方只是匆匆打了照面。还没好好聊一聊,便各自走散。
双方似乎都有话要说,至少我很想问候一声,了解对方最近过得好不好。于是,我写了一张明信片。
“那天赶着办事,不能好好聊聊,真不好意思。不过能见到面,我很高兴。”
也可以直接打通电话或写封电子邮件给对方,但我总觉得亲手写下的文字比较能够传达心意。
也许有些人会觉得,“这种小事,何必特地写信”。不过,我时不时会捎封短信给亲友。
如果坚持信要写得讲究、端正,写信就成了一件麻烦的事。
我觉得与其如此,不如把想到的事短短写成一行,然后尽可能多寄几封。
曾经在《生活手帖》杂志介绍过,我很喜欢野口英世(1)博士母亲的家书。
不识字的野口鹿女士请人教她写字,拿起笔,写信给远赴美国研究医学的儿子,一心期盼他早点归来。
快回来啊。
快回来啊。
为娘的这辈子唯一的恳求。
朝西边,拜一拜。
朝东边,拜了拜。
朝北边,我拜拜。
朝南边,我拜拜。
即便文章不通顺,用法有误、字句有缺漏,可是阿鹿女士的心情痛切地传达出来。断断续续的字句,墨色的浓淡,字里行间为文者的心意自然流露。信,本来不就应该是这种东西吗?
我虽然以摇笔杆为业,不过写信时我不会像写文章那般慎重。季节的招呼语用得不规范,字句不讲究,内容也没有脉络。有时不过是支离破碎的文字,就像写便条一样随意。
即便如此,我还是深信书信能够传达心意,更何况,我自己最喜欢收到信了。那些以年份区分装箱收藏的书信,是我的宝贝。
可能是某个人的生日,可能只是突然一闪念,或者是很久没和某人联络的时候,这些情况我一般都会写信代替问候。
如果每天都写一封信,大约每隔两天就可以收到一封回信;如果出去旅行也不忘写信,还能收到来自其他国家、在旅途认识的朋友的来信。
就算是公事也一样,去除直接见面的情况,我喜欢打电话胜过电子邮件,喜欢写信胜过打电话;这便是我与人沟通的基本模式。
信件翩翩,轻松往来,这样的世界该有多美好。
○如果在美术馆的礼品部看到了喜欢的明信片,就买下来夹在记事本里备用吧。
○如果在旅行地的邮局买到当地限定的纪念邮票,就立刻寄张明信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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