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纳斯城。
今天的天气完美的诠释了什么叫秋高气爽。湛蓝色的天空辽阔无边,深邃无比,又多了一份水晶般的晶莹;白云疏而纯,在苍穹中肉眼可辨的运动,好似是滚动的珍珠。
城市也在一片欢庆之中。主干街上,人山人海。平民们自觉得站在两旁,形成两堵人墙,他们一边挥舞双手,一边兴奋地高呼着“马德拉”。一会儿,那位身体修长,身着蓝白色华服,胸前绣着一只跳跃海豚的摩纳斯伯爵神情严肃的策马驶过,侧着身子向平民们挥手致意。他的身后,两名少年高举着他们家族的跳跃海豚旗,再往后便是清一色的蓝甲骑兵队,胯下都骑着纯种的布雷肯黑马,就连马也穿着天蓝色的绸缎,内罩玄色铁环甲。
骑兵尽管纪律严谨,但是步伐还是不一致,马蹄声操杂成一片;可是平民们就爱这样的高大威武的骑兵们,尤其是在前面领头的那些骑士。他们都拥有自己的徽章与纹饰,但是现在也穿着天蓝色的铠甲,只是在盾牌上绘着自己的纹章。训练有素、步伐一致的布兵是最引人注目的。他们二十人一排,排成长长的一队,左手拿着两米高的巨盾,右手擎着一杆长枪,威风凛凛,雄赳赳气昂昂的大踏步前进。他们的脚步一起踩在地上,发出“隆隆”的声音。平民们高声欢呼,喊叫声此起彼伏,庆祝这场胜利——他们称之为胜利的胜利。
这场持续了十年的战争,元素教的教士们称之为“十年边疆战争”。在战争初期,摩纳斯的马德拉家族效忠于布雷肯王国。做为边疆地重要的骑兵支柱,他们在战争一开始便受到了猛烈的打击。那个时候的马德拉伯爵还是现在的马德拉伯爵的哥哥。他率领部下顽强抵抗,成功的将摩纳斯变成一座无法攻克的要塞。但是他付出的代价也是惨重的,四千多名步兵阵亡、两千五百余名骑兵丧身以及那一百多位或被俘虏或被击杀的骑士令马德拉家族实力大损,逐渐失去了战场的主动权。更沉重的打击是马德拉伯爵的战死,致使马德拉家族几乎军心全失。于是当现在这位马德拉家族的伯爵在三年前继位开始,便立马投靠了敌国,安道尔半岛的斯塔王国。整个战局瞬间扭转,布雷肯王国惨败,六百四十里边疆地丧失殆尽。
道格不记得战争的残酷。他记事的时候起,马德拉家族已经形势被动,以防御为主了。他记忆最深的还是七岁的时候,那位伟大凶猛的马德拉伯爵战死,尸体被送回城内时,全城悲恸的景象。
此时此刻,他正混在人群中,等待着某些时机的到来。
道格是一个“杂种”。他从来不知道他的父亲是谁,甚至不知道他的母亲是何人。他是被一位老人养大的,而老人从来不允许道格称呼她为“奶奶”或者其他有亲缘关系的称呼。然而道格四岁的时候,这位古怪的老人就去世了。为了生存,他不得不干起了一个不光彩的行业——扒手。
不远处有一个商人打扮的胖子。他满头大汗,却依然在疯狂地扬起手高呼着“马德拉”。挂在他衣服上的钱袋荡秋千似的前后摇摆,不停地诱惑着道格。
“对,就是他。”
道格轻轻的靠了过去,右手准备好袖里刀。当离这个胖子只有五步远的时候,他停了下来,假装在随着人群运动,却没有发出任何一声高呼。
人群似乎有意在向这个胖子所在的方向运动,道格离他越来越近。
“近些,再近些!”道格忐忑不安地来到了他的身后。他心虚地看了胖子一眼,扬起右手往他的衣服上一划,钱袋宛如流星一般陨落。道格用左手一接,钱袋发出“当啷”一声。胖子立即警觉地回过头,瞪大眼睛看着身后的道格。欢呼声一瞬间在道格的耳畔消失,时空仿佛也随之静止。
“哦,该死!”
道格拔腿飞奔,拼了命似的挤开人群;身后的胖子一遍又一遍地大喊“抓住那个男孩!他是一个小偷!”而自己却被堵在人群中,动弹不得。有的人听到了胖子的声音,歪过头看了一下,却没有一个人有帮助他的意思。
暗处,两个身着黑衣的人偷偷打量着这一切。“就是他……铜色的头发,和他父亲一样的耳垂……”他紧张地咽了口口水,轻轻侧动身子靠在墙上,露出了衣服上画的纹章:蓝色底色上一颗白色的星星,星星中央有一个红色的太阳纹路。“身手很矫健,不愧是维克托王子的儿子……查明他的身份,找到他!”另一个低沉的声音响起。
“遵命。”
道格跑的上气不接下气,他转入一个巷子中,将后背紧贴在墙上,剧烈的呼吸着。半晌,他轻轻将头探出去,确定没有人追来,才虚脱似的坐在地上,迫不及待的打开了钱袋。
“七枚金币,两个银币,十几个铜币。”一个陌生的声音突然响起,道格触电似的将钱袋合上:“谁?!”
“别紧张,我的朋友,见者有份。”从巷子里走出一名少年,一头深棕色的头发,个子很高,手臂上尽是细密的肌肉。更引人注目的是,他的右手上戴着一个戒指。道格皱了皱眉,“你是谁?”“我?我叫伊戈。”伊戈慢悠悠地走了过来,道格见状立即爬了起来,“你想要干什么?”“没什么,和你交个朋友。”“交个朋友?”道格并不相信他。“是啊,交一个朋友。作为朋友,你得和我分享你的钱币,作为回报,我也会和你共享我的石屋。”“石屋?”道格动了心。冬天即将来临,气候越来越冷,夜晚住在外面很容易生病;而一旦生病,几乎就意味着死亡。可是天下怎么会有这样的好事呢?“你要我的钱币?”道格小心翼翼的问道。“是的,一半,够我填饱肚子就行。如你所见,我已经一穷二白了。我已经两天没吃东西了。”
“如我所见,”道格瞥了一眼他手上的戒指,“你是一个贵族小子呢!”“啊,朋友你可真有眼光!”伊戈故作感叹。“我是教皇的私生子,我母亲总是这么跟我说……小时候我的日子还是很舒服的,我母亲有一大笔钱。可是她死后,那些恶棍把我的钱全都抢走了。我母亲临死前,将这枚戒指给我戴上,她让我铭记我是教皇的儿子,并向我承诺迟早有一天教皇会再回来……她还让我去认亲,哈。”伊戈苦笑地转了转自己手上的戒指,它与他纤细的只有一层皮包裹骨头的手指完全不匹配。
道格内心充满了惊骇。他仔细看了看伊戈手上的戒指,它似乎是黑金制成。“他没有撒谎,他说的是真的!四神啊!”谁会为了一个谎言,宁愿饿死也要空守一个黑金戒指呢?要知道,要是把这一枚黑金戒指拿去典当,最起码也值五百金币。“哦,教皇的私生子……教皇……”道格似乎明白了什么。
“好吧,可你要保证你也跟我分享你的石屋。”
“是的,当然!只要你不嫌它够黑。”
伊戈兴奋起来。然而道格比他更加兴奋,“只要能够避寒,我没有任何挑剔。”
佳肴一道又一道地呈上来。肚子里塞满了青苹果的烤鸡,炸的金黄酥脆的鳗鱼,香味充斥在整个房间里,勾起人们肚子里的馋虫。墙上高挂着马德拉家族的跳跃海豚旗,斯塔家族的向阳星旗,以及教会的四芒星纹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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