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城这边的人更爱吃鸡肉鸡蛋,鸭的行情一般般。
“那像是鸭脖子鸭肠鸭胗这些都是如何处理的?”黎荞继续问。
“鸭脖子自然是随着整鸭做菜,至于鸭肠鸭胗这些,可以做炒鸭杂。怎么?小黎,你对这些感兴趣?”
王掌柜好奇的问。
饭桌上的庄家男人也好奇的看着黎荞。
黎荞笑着点头:“是挺感兴趣的,特别是鸭脖子,要不让小五兄弟把鸭脖子给我捎来?掌柜的,你看着定价就好。”
“鸭脖子而已,没几两肉,不值钱,既然你好这口,今后我让人特意留下来,每天让小五带给你。”
王掌柜不在意的摆摆手。
他开店这么些年了,还真没碰到爱啃鸭脖子的食客。
今后就算是碰到了,那提前说明并且少收几文钱,想来食客不会计较这根鸭脖子。
但小黎只要鸭脖子,肯定是要折腾新花样,他可不能错过。
于是他又笑着道:“你做出来的鸭脖子,让小五带给我两根,我要长长见识。”
“这是自然,到时候一定让小五兄弟带过去。我先谢过掌柜和小五兄弟。”
黎荞端起酒杯,向王掌柜敬酒。
“小黎客气了。”王掌柜也端起了酒杯。
两人笑眯眯的碰杯,都很高兴。
从此后,黎荞的鸭脖子有着落了。今日中午就三根鸭脖子,他家却是四个人,谁都没有啃过瘾,只能尝个味儿。
王掌柜则是期待黎荞给他新的惊喜。
黎荞回到家时,陶竹正坐在油灯旁用针线缝制衣服。
入了秋,天气说变脸就变脸,他得提前把秋冬的厚衣服准备好。
听到院门被打开,他放下针线出了房间。
黎荞挺拔的身影踏着月光朝着他走来,距离他还有一米多远,他就闻到了淡淡的酒味。
“你喝酒啦。”
“嗯。我去洗漱。”黎荞说着往厨房走。
“我去给你打水。”陶竹也往厨房走。
“不用,你歇着就是。而且我身上有酒味,臭。”
陶竹闻言不由笑:“我又不嫌弃你。”
“我嫌弃我自己。”黎荞让他不要靠近自己,虽然说这个世界的白酒度数比不上他上辈子的,但酒味总归是不好闻。
黎荞坚持,陶竹只能随他去,但陶竹没回房间,而是站在一旁和他说起了闲话。
“我看文哥身上的衣服都带着暗纹,虽然是棉布的,但瞧着挺好看。我不会绣那种的,要不,咱们在布店给你买两套成衣吧?我做的在家里穿,你平日出门穿的贵气一些。”
黎荞正在洗脸,闻言立马摇头:“没必要,就凭我这张脸,披条麻袋都好看。大家瞧见我光是看我的脸了,哪有心思关注我穿什么衣服。”
“……”
陶竹无语了。
但很快又问:“你这话的意思是你出门有很多人看你?”
“回头率也就是百分之八九十吧。”
黎荞一脸淡定:“谁让你男人这张脸生的好。”
“……那你明天去县城,我也要去。”
“啊?”黎荞闻言,抬起挂着水珠的脸看向他,见他唇微微抿着,似乎有些生气,顿时乐了:“好,明天一起去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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