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朴子曰:汉末有祢衡者,年二十有三,孔文举齿过知命,身居九列,文学冠群,少长称誉,名位殊绝,而友衡於布衣,又表荐之於汉朝,以为宜起家作台郎。
云:“惟岳降神,异人并出。目所一见,辄诵於口。耳所瞥闻,不忘於心。性与道合,思若有神。’其叹之如此。衡游许下,自公卿国士以下,衡初不称其官,皆名之云阿某,或以姓呼之为某儿,呼孔融为大儿,呼杨修为小儿。荀彧犹强可与语,过此以住,皆木梗泥偶,似人而无人气,皆酒瓮饮囊耳。百官大会,衡时在坐,忽颦蹙凄怆,哀叹忼慨,或讥之曰:“英豪乐集,非所叹也。”衡眄历视稠众而答曰:“在此积尸列柩之间,仁人安能不悲乎”。
曹公尝切齿欲杀之,然复无正有入法应殆之罪,又惜有杀儒生之名,乃谪作鼓吏,衡了无悔情耻色,乃缚角於柱,口就吹之,乃有异声,并摇鼓兆击鼓,闻者不知其一人也。而论更剧,无所顾忌,寻亡走投荆州牧刘表,表欲作书与孙权,讨逆於时已全据江东,带甲百万,欲结辅车之援,与共距中国,使诸文士立草,尽思而不得表意。乃示衡。衡省之曰:“但欲使孙左右持刀儿视之者,此可用尔,傥令张子布见此,大辱人也。”即摧坏投地,表怅然有怪色,谓衡曰:“为了不中芸锄乎惜之也。
”衡索纸笔,便更书之,众所作有十余通,衡凡一历视之而已,暗记书之,毕以还表。表以还主,或有录所作之本也,以比校之,无一字错,乃各大惊。表乃请衡更作,衡即作成,手不停辍,表甚以以为佳而施用焉。
衡骄傲转甚,一州人士,莫不憎恚,而表亦不复堪,欲杀之。或谏以为曹公名为严酷,犹能容忍,衡少有虚名,若一朝杀之,则天下游士,莫复拟足於荆楚者也。表遂遣之。衡走到夏口,依将军黄祖,祖待以上宾。祖大儿黄射,与衡偕行,过人墓下,俱读碑铭一过而去。
久之,射曰:“前所视碑文大佳,恨不写也。”衡曰:“卿存其名目耳。我一览尚记之。”即为暗书之,末有一字,石缺,乃不分明。衡与半字,曰:“疑此当作某字。恐不审也。”射省可(下有缺文)。虽言行轻人,宁愿荣显,是以高游凤林,不能幽翳蒿莱,然修己驳刺,迷而不觉,故开口见憎,举足蹈祸。赍如此之伎俩,亦何理容於天下而得其死哉犹枭鸣狐嚾,从皆不喜,音响不改,易处何益。许下,人物之海也。文举为之主任,荷之足以至到,於此不安,已可知矣。犹必死之病,俞附越人,所无如何。朽木铅铤,班输欧冶所不能匠也。而复走投荆楚间,终陷极害,此乃衡懵蔽之效也。盖欲之而不能得,非能得而弗用者矣。於戏才士,可勿戒哉!
嵇生曰:“吾所惑者,衡之虚名也;子所论者,衡之实病也。敢不寤寐於指南,投杖於折中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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